2006/12/19

隐喻还是错觉

  有人把《黄金甲》捧为“最强音”,令人哑笑。

“赤裸裸地呈现“政治隐喻”,《黄金甲》才是最凶悍、最直接了当的,它毫无回旋,决不手软——血流成河之后,立刻大肆清洗,然后重新铺满鲜花,覆盖真相……”
  观影时,当镜头里清洗血迹,重铺鲜花,伴着礼花歌舞升平……我忍不住脱口一声“靠”!可事后回味,又有些怀疑,如果这是老谋子在隐射历史,那他当年《英雄》的谄媚又算什么?是敏感让人产生过度阐释的错觉,还是导演太聪明?
  历史并不稀缺平叛后的歌舞升平,王侯政权,不都那么的相似吗?

2006/12/18

胜利一小步也是鼓舞

  房产证延期索赔一案,进展比想象的要快。
  10月26日,七十余户业主索赔房产证“延迟交付”等诉讼在区法院立案。11月1日前后相继收到传票,分别由7位法官审理,大概每位法官审十户。11月27-30日开庭。12月15日收到判决书。前后历时约一个半月。
  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发展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房产证给原告(业主);
  二、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延期交付房产证赔偿,数额是房屋总价的0.5%;
  三、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回多收的税费(权证综合费);
  四、原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房屋面积差款给被告(比被告索要数额少一大截)。
  对打官司的业主来说,这个判决不仅得到了预期的胜利,甚至还有意外的收获:房子面积补差款,可以少交总价的0.6%,有好几千块呢。

  不妨先说说这个0.6%是怎么回事。
  2001年《广东省房屋交易价格计算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与购房者在购销合同中按如下原则约定交楼时实测面积与原计价面积出现差异(含误差,下同)的处理方法:(一)差异值为±0.6%以内(含本数)的,购销双方不作任何补偿;(二)差异值为±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购销双方按购销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条款中的0.6%该怎么解释?比如,假定某房超差1%,这个补差额究竟是1%,还是1%-0.6%=0.4%?这个争议并没有引起较大的关注,广州房地产业对此条基本上都按前者执行,也就是说,只要超过了0.6%,有多少补多少。
  显然,这种执行有时候显得格外不公平,凭什么0.6%不用补,0.61%就得补整个0.6%而不是0.01%?况且发展商凭借自己的天然优势,可以很“碰巧”地把补差都控制在3%-0.6%之内。
  而这次判决,采用了后一种解释,3%以下的面积补差,需扣除0.6%。
  在小区论坛上,业主们为这个判决喝彩和鼓掌!

  不是业主告发展商赔偿房产证延期和退回权证综合费吗,怎么又冒出个补差?这事儿,还真得从补差说起。
  从预售房到拿房产证,面积有一定的差异可以理解,面积差异多退少补也可谓天经地义。但有些房地产发展商不老实,在这个环节搞鬼,挖好坑等业主跳。
   一套房子多大,平常所说的数字,实际包含套内面积(也叫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100平的房子,同样的价格,如果这套房子套内面积有60方,而另一套有80方,傻子都知道,后面这套划算。这就是所谓的实用率。发展商卖房子的时候,如果故意把公摊面积测绘小一点,套内面积测绘大一点,那可以做出很漂亮的数字。而业主不可能做到用皮尺简单测绘验算这个数字,所以,后面能发生什么事情,脚趾头也能点点头思考出答案。
  如果,购房合同按套内面积约定价格,而不是总面积,不就可以破局了吗?

  逼!只有一个大写的“逼”,才能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广州市2003版《商品房买卖合》已经约定,商品房计算价格按套内面积,但是……这只是一个“示范文本”,并不具备强制力。等业主明白这里面的圈圈套套时,还有翻身的机会么?
  我们小区的发展商把这坑刨得很深。不仅近七成的业主需要补差,而且拿我认识的某户邻居为例,他家总面积百多点,房产证测绘结果,实用面积少了3个方,公摊面积大了6个方。也就是说,他吃亏了9个方的面积,但实用的减少和公摊的增大相抵,总数大了3个方,他还得补给发展商面积差。郁闷啊,是谁都得郁闷。
  更郁闷的是,业主如果要质疑这个测绘结果,争拗对象是房管局下属测绘所,而不是发展商。国情,大家都知现有国情下,这种的争拗将付出什么样的成本和结果。
  难道,业主只能等着挨刀刀?

  也不是全无办法。
  首批房产证办出来了,都是那些不需要补差的业主。时间比二期业主合同约定时间晚了二个月,比三期业主合同约定时间晚了十来天。
  发展商贴出通知,先补差,后办房产证!牛气冲天。
  实在太欺负人,我们联合起来商讨对策,最后的决定是,起诉发展商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房产证。而且新账老账一起算,索回以前多收取的“权证综合费”(这东西找个时间另外说)。
  此刻,发展商才开始有点心虚,在小区发出通知,称以前的多收的权证综合费,可折抵物业管理费,至于补差,可先到物业管理公司看看房产证正本,一手交钱一手拿本。

  箭在弦上,岂能不发?!
  我们不仅请了律师咨询,而且还是两家律师PK。再由各栋联络人组织热心的街坊,挨户派发号召参加集体官司的资料。业主们,有的无关,有的不屑,有的观望,有的来不及准备及资料……最终,有七十余户业主一起由律师代理提起诉讼,得到今天的判决结果。
  这个结果,让打官司的街坊们欢呼,也让整个筹备官司的团队成员们也一扫疲惫的心情。
  虽然这不是最终的胜利,发展商还有不服判决上诉中级法院的权利。但我们赢了第一步,很鼓舞。

  我们还有更大的动作,先不说,大家等着瞧。

2006/12/17

《黄金甲》八赞八弹


1、周润发的演技几无可挑剔,威武于无形,暗黑至刺眼;
2、周董竟然不是花瓶;
3、女艺人胸围与国际接轨;
4、含3分钟08年奥运会开幕式花絮;
5、反讽了封建皇族恶俗的审美;
6、片尾《菊花台》吐词清晰,悠扬动听(但影院肯定不让你听完再走);
7、空缺;
8、空缺;

弹:
1、又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故事;
2、故事节奏缓慢;
3、刘烨续演了《无极2》;
4、巩俐续演了《秋菊》
5、太医夫人的胸围未与国际接轨;
6、最终一战里,CG用力过猛,假;
7、皇宫时而拥挤过春运列车,时而空寂比电影散场;
8、片尾插播20秒红酒广告,竟然没出现红酒品牌。

2006/12/16

转:2006年终新闻FanDong盘点

感谢《南都》的创意,全部图片请访问欢乐开怀的blog



2006/12/14

业主不维权,等发展商变天使吗?

  转一篇旧货放在这里。因为今天接到律师的电话,说法院的判决已经下来。等看到判决书详情,再写新的。

  今天收到法院传票,是我在内的几十户小区业主集体告小区发展商,只有两点诉讼请求:

   1、赔偿延迟交付房产证;
   2、退回违法收取的权证综合费。

  不仅算不上什么大事儿,也许在某些人看来,简直还有点多事儿:交付房产证,仅延迟了一个月;权证综合费,多收去的也不过才两千来块。
  单从官司成本而言,这场集体官司并不“划算”。组织人要为集体官司付出很大的人力成本,打官司的业主要支付律师费和法院案件审理费,承担败诉风险。如果官司最终赢了,所得不多,还得担心什么时候才能执行。
  所以,被发展商侵权的二期五百多户业主中,只要听说官司这回事的,都表示支持;进一步表示愿意打官司的,剩一半;最终备好官司材料,签下律师合同的,只剩下约七十来户。很多人表示,想看完这场官司,再决定是否跟进。
  熊培云在《权利退一步,退不出一片海阔天空》说:现代社会,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不是医治自己,也不是改良社会的偏方。
  房产发展商在和业主的博弈中,正是吃定业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步步蚕食业主应有的合法权益。只要业主们继续漠视和纵容这种侵害,发展商的肆无忌惮就不会得到收敛,更无可指望其“良心发现”有朝一日变成天使。
  我所在的小区。早在今年5月,权证综合费问题已经在小区论坛上吵得火热。时发展商以欺骗的手法,要求业主“补充”上交一些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并搭车霸王体条款,声称权证综合费出于业主自愿。不少业主以为,千块事小,办房产证事大,签字了事。我当时就预言,发展商此事如此轻易过关,办证之时,肯定还会更狠咬一口。
  果然,在房产证之前,闹出了更大的“补差”风波。
  目前,我们打这个官司,并未起诉发展商补差的问题。因为现行法规下,直接起诉这个问题风险极大,在与多家律师商讨后,我们准备用另外的策略来解决它,而目前仅挑选了现有这两点胜算较大的诉讼请求,以一次“热身”的姿态,期望能够在集体维权的路子上,先积累些组织经验,也算是业委会筹备团队在业主间的一次“混个脸熟”吧。

《夜宴》的几个数字

  冯小刚曾放过狠话,给我几个亿,我也能拍一部《泰坦尼克》。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顺带的,冯小刚有了几个亿(人民币),和一本叫《哈姆雷特》的课本,作业的名字叫《夜宴》。

  西洋盔甲,东洋面具,中华武术,刀光剑影,血溅素缟。
  懂中西医结合,就懂艺术的嫁接。

  《夜宴》撒掉的的血浆,是昆汀拍《杀死比尔》的9.9倍,溅血花式数量超过《CSI》8.8倍,其中有66种溅血艺术属国家级自主创新项目。
  《夜宴》残肢断头数量,是《南征北战》的5.5倍,《大决战》的4.4倍。直接盘活了3个国营肉联厂,为北京市GDP贡献了0.02个百分点的增长。

  《夜宴》的楠竹消耗量,是《卧虎藏龙》的10倍。冯导表示,凭此优势,即可提前3个月获得奥斯卡提名。
  有专家发表观点:《夜宴》的笑场数量,仅有《大腕》的3%,表明《夜》的艺术渲染力已达到PG16级。

  还是Google揭开了《夜宴》成功的奥秘,请看:Google约有497,000项符合“夜宴 + 冯小刚”的搜索结果,“夜宴 + 张艺谋”约有496,000项。
  显然,夜宴,并不是冯小刚一个人在战斗!

2006/12/12

关于《越狱》

  一篇蛮过瘾的评论《从〈越狱〉看美国狱政》如此说:“……《越狱》是一帮男人魅力的梁山好汉热血戏……两个女主角很丑,丑得让人吃不下饭……”NND,正好一口茶,差点喷出来把本本毁了。
  另外,看到这个来自《成都商报》的报道:中国网民出奇愤怒,要求FOX修改《越狱》的播出计划……就更令人掉眼球了,小偷抱怨失主太穷不新鲜,新鲜的是抱怨得如此义正词严。

2006/12/11

没好奶何以成好茶

  离开广州这种真正以食为天的城市,晚上9点想正儿八经的吃一餐几乎没有什么可能。
  扫过货架上一排排整齐的速食食品,油然而起一种感觉,人生还不至于太坏,即便是面对垃圾,也还有选择红烧牛肉味或是海鲜大虾味的自由。可琳琅满目紧逼而来的“就是这种味道”当即fuck了这点小小的人生幸福!大学宿舍床下密集而凌乱的方便箱子在招手,春运车里浓郁的方便面气息在弥漫,糠师傅慈祥的笑脸荡漾着淫笑:就是这种味道!
  Fuck!
  李银河老师告诉我们,SM是一种亚文化,是一种高级娱乐。我粗糙地理解,如果把受虐变成一种主动的选择,那么痛苦也可以转化为快感。这个理论很好,很实用,并直接指导出一份食品清单:南街村红烧牛肉拌面,双汇鸡肉火腿肠,香飘飘咖啡奶茶。
  支持南街村,支持共产主义。但共产主义的牛肉面很不地道,不但没有蔬菜包,而且三个调味包看不到一点点固体,“牛肉”在哪里非常可疑。虽然糠师傅的牛肉渣渣很虚伪,但脱掉虚伪外衣的赤裸裸让我感到很不习惯。最终实践证明,牛肉没有藏在面条里,调料也没有牛肉味。一碗面,让我无限感慨:南街村的共产主义会比这碗牛肉面真实吗?
  疏离双汇火腿肠已经多年,但那熟悉的包装让我找到回归组织的亲切。能十年保持包装不变,除了大白兔奶糖,只有双汇火腿肠。双汇最宝贵的特质,是坚持不搞易开启设计,保持原始的,绿色的“牙开启”。让消费者在获取肉质蛋白的同时,找回原始社会进食须靠撕咬的感觉。啧,啧!高,实在是高!
  喝光香飘飘奶茶时才注意到,杯子上有个“香飘飘仙子”,失败!如果我是香飘飘老板,肯定与时俱进赞助张艺谋老师,搞几张巩大妈的香艳艳黄金甲剧照印在杯子上。奶茶奶茶,没好奶何以成好茶?

2006/12/10

爽不?

  因为访问速度的问题,从Blogcn搬到Blogbus,在遭遇删贴后,再搬到Donews。现在又准备从Donews搬到Blogger。不过这次没什么重大理由,也许仅仅是因为Donews取消模版编辑觉得不爽。
  在今年的广州工业设计周,刘传凯有一个关于“爽”的演讲,很精彩。他认为“爽”是产品和服务带给客户“体验”的最高价值。比如Ipod,比如Starbucks,在MP3和咖啡之外,可以带给客户更多价值认同,于是有了“爽”。
  我想,搬到Blogger,最大的原因,也许正是基于对Google服务的体验有信任和认同,一个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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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近30分钟的Blogger测试版体验,确实感受到:爽! 设置界面很容易上手不说,不仅调整页面的色彩、字体非常容易,还可以用拖拽的方试调整诸如文章列表,博客链接等元素位置,真正实现所见所得!